一、本申报表应使用计算机打印(申请表一式两份,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,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),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名笔,字迹要求工整清晰。
二、封面中“省级注册管理机构”,是指监理工程师注册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注册管理机构。
三、表中“继续教育完成情况”,是指变更专业或跨地区变更注册单位时,满足相应继续教育要求的课学习情况。
四、“注册专业”是指申请注册批准的专业。
五、“从事相关专业工程的主要业绩情况”栏中, “项目建设规模”按批准建设文件填写, “工作内容”应填写所承担的业务情况,工程业绩应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。
六、“从事相关专业工程的主要业绩情况”和“从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主要经历” 栏中,如填写不下,可另加附页。
七、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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